首页 > 大区动态

《疫情防控期间退费及2020-2021学年收费管理工作方案》公示

发布时间:2020-06-19 17:14:31           责任编辑:admin           点击次数:10306


      依据市教委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津教财【2020】25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《疫情防控期间退费及2020-2021学年收费管理工作方案》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6月19日—6月25日,如对公示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至学校相关部门。

电话:泰达校区62001921         华苑校区87930777-5989

    邮箱:泰达校区 ttmlis@126.com   华苑校区tjhymlis@126.com
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天津枫叶教育大区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6月18日



疫情防控期间退费及2020-2021学年收费管理工作方案


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退费及2020-2021学年收费管理工作,现依据市教委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津教财【2020】25号)文件精神,制定我校疫情防控期间退费及2020-2021收费管理工作方案。

一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退费相关安排

(一)学生住宿费退还

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(每学期按5个月)计算,根据开学时间,结合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进行结算。

1.小学1-3年级复课时间为2020年6月2日,住宿生核退3个月住宿费。

2.小学4-6年级,初中7-8年级复课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,住宿生核退2个月住宿费。

3.初中9年级复课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,住宿生核退1个月住宿费。

4.高中复课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,住宿生核退2个月住宿费。

(二)学生伙食费、班车费按实际复课时间核退费用。

(三)代收费其他部分按实际发生结算后核退费用。

二、关于2020-2021学年费用收取相关安排

按照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中的规定要求,新学年的相关费用缴纳时间为学生新学年报到注册日以前。

按照市教委今年小升初相关政策要求,费用收取相关安排不适用于本年度小升初学生。

三、退费流程

1.各校区在6月30日之前按照此方案,统计学生实际状况及相关数据,并统计学生家长账户信息。

2.财务处根据各校区提供的信息,7月10日前,将有关费用退付至学生家长账户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天津枫叶教育大区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6月18日